发展规划处(高等教育研究中心),在校党委和行政的领导下,负责统筹学校事业发展规划工作,开展高等教育研究工作等。
主要承担以下职能:
一、负责编制学校中长期事业发展总体规划,做好规划实施的评估和监督工作。
二、指导各专项规划及教学科研单位发展规划的编制工作,组织、协调各部门制定具体实施计划和办法。
三、做好学校发展规划日常管理,做好学校中长期事业发展总体规划与各专项规划执行情况的督促、检查、评估和总结工作。
四、组织参与学校建设发展重点工作、重大改革方案的论证。
五、结合学校发展目标任务、中心工作和重点工作开展高等教育形势政策及理论调研工作,为学校改革发展和科学决策提供政策建议和咨询意见。
六、逐步完善以学校章程为统领,根本制度、基本制度、具体制度相互支撑的现代大学制度体系,不断提升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。
七、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任务。